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印发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并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3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等多项新增去产能要求。
在区域置换比例上,《实施办法》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
2017年发布的原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产能置换比例偏低、产能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此,工信部对原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钢铁行业发展新形势。上海钢联分析师徐向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办法》提出更加严格的置换标准,这意味着钢铁企业如果不能符合环保要求,将面临产能压缩乃至遭到市场的淘汰。
虽然《实施办法》针对的是全国的钢铁产能置换,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源单位面积排放强度较大的地区,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同时也是钢铁企业产能密集分布区。徐向春指出,由于严格限制了新增产能,所以这些地区的钢铁上市企业不仅存在业绩向上压力,还会因为环保限产措施,导致现有工厂的开工不足。
徐向春认为,有关政策的出台并非是限制所有钢铁企业的生产,而是加速行业优胜劣汰和技术升级。比如首钢股份的部分厂区因为达到比较高的环保等级,所以今年没有受到重污染天气限产影响,而有的企业已不得不将工厂从京津冀搬迁到西部地区。
中钢协副秘书长高文平指出,控制钢铁产量过快增长是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是国家经过全局平衡后做出的战略抉择。无论是控产能,还是减产量,其主要目的,一是有利于应对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二是有利于降低对铁矿石高需求的预期,三是有利于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中泰证券研报表示,受限产政策影响,钢铁吨盈利已重回历史高位,同时市场预期仍将有进一步的限产措施出台,如果落实,钢铁供应缺口可能进一步加大。尽管近期钢铁产量和库存数据反映需求端出现放缓迹象,但钢价依然强势,限产预期对基本面支撑力度较强。
国资委机械工业经管院创新中心主任宋嘉对《证券日报》记者说:“限产在倒逼企业转变发展理念,用科技化、数字化和绿色化手段,提升能源使用的整体效率,企业也可以由绿色能源、深度脱碳、余能利用等方面切入,在能源供给和使用方面,逐渐降低直接利用化石能源的比例。在当前钢铁下游市场需求相对旺盛情况下,二季度行业盈利有望攀上新的高度,这些转型成功产能充足的企业也将因此受益。”(王丽新 郭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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