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省博物馆(新闻发布厅)举行《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方昕表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正式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推动《意见》各项政策在海南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批转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一是将《意见》的政策细化成若干具体政策措施,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政策,畅通政策传导,加快集聚各类资源要素,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吸引力。二是《实施方案》明确了每条政策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实施过程中形成合力,推动中央重大利好政策逐项抓好落实。三是《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见》实施路线图,有利于金融机构增强业务创新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政策对接市场效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实施方案》系统完整,注重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信用政策、法治环境建设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方昕介绍,《实施方案》提出89条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政策配套措施等七个方面。其中,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QDLP试点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增发额度、非金融企业可适当提高跨境融资限额、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REITs等一系列举措,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量身打造的,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联合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正在制定《意见》宣传培训方案和政策对接市场主体签约活动方案。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同时拟定了24个可操作的先导性项目清单,以项目为导向推动金融政策落地实施。24个项目中,包括组建本土企业征信公司、资金流监测平台二期建设、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推动2家银行落地跨境资管业务、推动4家银行离岸银行业务落地等具体项目,实现早期安排早期收获。(记者 汪慧 实习生 徐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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