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21年10月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将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今年3月底,财税部门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今年10月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记者 孙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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