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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监守自盗转走存款 银行如何担责再引争议

3月17日,一则工商银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消息登上热搜,近年来,储户存款、理财资金被银行员工频频转走、盗用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钱是怎么被转走的?银行到底该承担多少责任?

员工监守自盗转走存款

3月17日,一则工商银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消息登上热搜,梳理相关媒体报道的信息可以了解到,造成多位储户大额存款丢失的始作俑者是该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梁某。

据华夏时报报道,本案中,梁某先是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多位中间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银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给中间人每个月4.5%左右的收益。有相关储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办理这一大额存单业务时,梁某许诺,除了银行规定的正常利息外,每个月还额外补贴2%的利息。随后,在储户在银行办理大额存单时,被要求设置指定存单密码。在受害储户钱款存入银行后,进行存单封存时,梁某及其下属时某利用事先伪造好的大额存单,趁受害储户不备之机,将真实存单调换。随后又以核验客户身份为由,让受害储户将身份证原件上交。利用客户身份证原件、受害储户的真实存单,使用事先掌握的密码,储户的钱款便被取出。

纵观近年来储户存款不翼而飞的事件发现,这类操作极其隐蔽,很多储户都是在事发很久才发现。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行政判决书内容显示,2010年8月12日,一位储户在某股份制银行支行开具了银行卡,主要办理存款和理财业务,在办卡期间,出于对银行品牌的信赖和服务品质的认可,当该行理财经理向储户推荐理财产品时,储户一般都会选择购买。时隔六年后储户才发现银行账户出现异常,经查询和对比账户历史交易明细发现,账户中有15笔钱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理财经理伙同他人以柜台取现、转账的方式支取,涉及金额达182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有储户在某农商行员工的劝说下,先后将家里的存款1200余万元存入该农商行。定期存款的手续办理完毕后,该员工声称大额存款客户凭身份证和存单可以领取礼品,储户便将身份证和存单交由其代为领取礼品,不久后储户发现存款莫名消失。

梳理多个案件可以发现,盗取储户资金的多为银行员工或掌握审批实权能力的人员,被盗用的业务环节主要为在存单业务、理财产品购买等方面造假。据华夏时报报道,对上述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多位储户存款被盗用一案,2021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另两名案犯分获七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受害储户的经济损失。

资深银行业分析人士王剑辉指出,造成储户资金出现损失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社会人员和银行员工伙同骗取客户信任,让客户委托他们办理各种业务,在办理的过程中“做手脚”盗取钱财。还存在一些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机构和银行员工共谋,通过向储户推荐理财产品的方式,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欺诈骗取客户资金。

资金损失责任究竟谁承担

由于具体案情不同,如何界定储户和银行的责任一直是个法律难题。通过梳理案件信息可以发现,在出现资金被盗之后,法院对银行和储户的举证要求也有所不同。法院需要储户能提供证明资金被盗用的证据,若出现密码以及签名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储户提供司法笔记鉴定;在银行层面,法院则需要银行提供储户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从业人员产生业务争议或纠纷(包括存取款业务、贷款及信用卡业务、理财业务以及中间业务等)证明内容。在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多位储户存款被盗用一案中,南宁中院在判决书中表示,该员工原所属单位工商银行是否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本院不予评判。

一审判决下达后不少受害储户认为,造成自己资金损失的是银行员工,虽然事发后该员工已被银行开除,但银行依然有承担损失的责任。目前二审仍在审理当中。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目前法院只是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没有就储户与银行之间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但这并不影响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储蓄合同法律关系。王德怡进一步指出,另外,储户存款的相对方是该银行,从法律上讲,储户的合同相对方是银行,不是个人,储户有权向银行索要赔偿,银行也可向涉及的人员追责。

从其他被盗用资金的案例来看,在事发后,也有储户向当地的银保监局进行反馈,监管也回复认为银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柜台业务风险防范、重要岗位轮岗、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方面机制不完善,具体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案件风险防控不足。并采取了下发监管提示、约谈分行高管等监管措施,要求银行加强和改进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

“储户把资金交给银行,银行就有义务保证资金安全,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员工、印章、制度,而不是让储户承担。银行的工作人员具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客户的身份证号码非常容易。当然,如果发生民事纠纷,法院有可能认定客户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客户自身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王德怡说道。针对南宁分行多位储户存款被盗一案后续处置措施,北京商报记者向工商银行发送采访提纲,但并未收到该行回复。

储户存款资金频频被盗也引起监管重视,近年来,银保监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等工作,均将票据业务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督促商业银行强化内控建设,加强员工行为管控,强化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坚持贸易背景真实性要求,加强质押存单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审核,规范票据交易行为,严禁机构和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

对储户来说,如何防范存进银行账户的钱款消失?在王剑辉看来,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储户应将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保存好,不能轻易交给陌生人。在办理存款、理财业务的过程中,亲自去柜台办理,不轻信银行员工推荐的第三方人员,同时在签字时看好合同和产品说明书等信息。

银保监会此前曾指出,各银行机构要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严把业务准入标准,既要充分满足金融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又要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侵害商业银行及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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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5亿元存款 理财资金 监守自盗 质押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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