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在收到财政部同意我省报备方案通知当天,安徽省财政迅速印发《关于下达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市县专项补助资金128亿元,为4月1日起实施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提供了有力财力保障。
此次实施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大、针对性强,通过退付给企业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促进其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激发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记者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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