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风险资产市场化处置路径得到进一步拓宽,5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银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意信托公司可以向专业机构直接卖断信托业风险资产或委托专业机构提供风险资产管理和处置相关服务,实现风险处置关口前移。
过去一年,随着风险资产规模的增加以及行业整体信托资产规模的压降,信托资产风险率也在持续提升。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去年一季度末,信托业资产风险率为3.02%,较2019年末提升0.35%;同比来看,2020年一季度末信托项目数量和风险资产规模同比增幅分别为61.63%和127.2%,在此后的2020年二、三、四季度,中国信托业协会未再公布风险资产的规模。彼时有业内人士预测,信托业资产风险率将进一步走高至3.5%。
为推进信托业风险资产化解,规范信托业风险资产转让业务,监管同意信托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保障基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处置信托公司固有不良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
从《通知》发布的内容来看,信托公司向专业机构直接卖断信托业风险资产后,由专业机构独立处置或与信托公司合作处置,还可以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卖断信托业风险资产,整合各类机构在资金实力、专业人才、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风险资产处置。
这也是监管首次公开发声同意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可以收购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管理人,主要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按照市场化原则,预防、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监管此次目的也在于缓解信托公司流动性压力,助力其风险资产化解。
百瑞信托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谢运博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文件明确了信托业风险资产的处置方式,未来信托公司需在该文件的框架下处置风险资产,确保风险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同时,文件明确了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可在风险资产处置方面发挥的作用,有助于信托业保障基金更好地发挥其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职能。
2020年以来,信托产品兑付延期、“资金池”问题频繁见诸报端,信托业风险曝光度快速提高,根据用益信托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信托行业共发生65起违约事件,违约金额达278.28亿元。在分析人士看来,违约规模大幅下滑,表明信托行业风险已逐步得到释放,在此背景下,需要构建风险资产市场化处置机制。
此次《通知》支持信托保障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参与信托业风险资产处置,通过引入多元化市场参与主体,增强市场交易活跃度,更好促进资产价值发现、提升和实现。信托公司卖断式转让资产要优先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按照竞争择优原则开展交易,以实现资产转让价值最大化。
虽然整体监管框架已经形成,但如何进行合理价值评估、明确责任赔偿界限依旧是难题。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认为,在市场化风险处置过程中,首先信托公司面临着对转让资产进行合理价值评估的难题;其次,风险损失承担以及赔偿责任的明确也是风险处置过程中的一大难点。在构建风险资产市场化处置机制方面,监管还应鼓励探索更多公开化风险处置方式,提高处置效率和透明度,引入更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增强市场交易活跃度,以更好地促进市场化处置机制的形成。
在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看来,信托公司自身风控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的有效性需要提升,投资者风险匹配和投资者教育需要持续开展,风险资产定价模式还需要不断探索。同时,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责任比例划分需要更多的细节指引,避免执行过于宽泛,信托机构与专业机构开展合作过程中利益输送问题因为前述公允定价机制不成熟而存在杜绝难度。资金池类业务风险处置因为底层资产和投资者对应关系不明晰,存在处置后的妥善分配难度。(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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