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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分类自然村 安徽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升级版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升级版。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省将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努力实现美丽乡村“441”建设目标,即建设400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40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提升1000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覆盖直接受益人口达到全省农村常住人口40%左右。

规划对乡村总体布局作出详细部署,明确了乡村体系、村庄分类、风貌分区。在乡村体系上提出构建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个等级的乡村居住体系。在村庄分类上,全省自然村将细化分类为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分类实施建设。在风貌分区上,规划提出全省乡村依据地理和风貌特征,分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西片区、皖南片区,建设各具特色和魅力的美丽乡村,形成徽风皖韵的美丽风景。规划提出将美丽乡村建设分为全域推进类、串点成带类、示范带动类等3个模式,统筹推进。

围绕以上目标,规划对重点任务作了详细部署,包括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扩面外延乡镇服务功能、实施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推进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提高美丽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等。规划强调,建设中要坚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坚决杜绝以高密度城市建设方式建设乡村。

“十三五”期间,全省上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完成了1133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8290个,认定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612个、重点示范村544个,极大地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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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细化分类 自然村 安徽 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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