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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六稳” 落实“六保”】太原市两项医保政策惠民利民

本报讯(记者范珉菲)11月26日,记者从太原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减轻全市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太原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支付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职工大病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的通知》两项医保惠民政策。
    《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支付标准的通知》着力为全市202万名参保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门诊慢性病保障服务。相比原政策,新政策不仅扩大了门诊慢性病病种,重新评估确定了各病种的支付标准,优化了各病种准入标准,而且建立了退出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实现了随来随受理,开通网上申报路径,将定额门诊慢性病申报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非定额门诊慢性病当日申报认定通过后,次日即可享受待遇。
    《关于调整职工大病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的通知》着力让全市177万名参保职工享受到更有保障和更具获得感的医疗保障待遇。相比原政策,新政策充分发挥大病保险“保大病”的制度内涵,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次性提高了20万元,市民看病就医将更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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