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采取市县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11月30日,太原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太原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课后服务包括什么内容?《意见》中,明确将课后服务对象从义务教育阶段延伸至普通高中阶段,覆盖全市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支持学校适当延长课后服务,初中最多可延长至20时30分。初中、高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午休服务、周内课后服务、暑期托管3类。其中,午休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鼓励供餐单位一并提供午休服务。
周内课后服务,应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免费补习辅导;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上自习,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安排学生参加科普、体育、艺术、劳动、阅读等各类社团活动或兴趣课程,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开展自主阅读或读书交流活动。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暑期托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开展基本托管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此外,开展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在暑期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高水平团队训练、实施体艺科技类兴趣课程、社团活动和综合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明确学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校内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条件,积极开展课后服务,也可适当引入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等校外资源联合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第三方机构遴选准入机制和评估退出机制,并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鼓励学校与其他学校、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开展合作,共同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一个相对固定期。
课后服务经费如何保障?太原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采取市县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市县财政要将公办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小学课后服务财政补贴按照每生每天2元的标准。普通中学开展初中、高中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参照太原市公办普通高中高三教师节假日辅导经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课时2元。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财政补贴不足或零补贴、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筹措经费的,由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成本测算后会同市、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提出收费标准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课后服务资金全部用于学校开设托管服务所需人员费用。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项目发放劳务报酬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