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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六稳” 落实“六保”】太原市出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本报讯(记者丁园)记者从太原市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该市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重点围绕打造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力争到2023年,全市入库企业达到100家以上,科技领军企业达到30家以上,并培育瞪羚企业1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3家以上,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同时按其研发费用增量的10%给予奖励,最高1500万元。
    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新获批建设的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分别给予1.5亿元、2000万元补助;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500万元、15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市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支持企业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全职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5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50万元。对急需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鼓励企业产出优秀科技成果。对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或企业科技人员)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5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规模做大。对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5亿元以下且增速25%以上(含)的,给予100万元基础奖励,最高2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含)10亿元以下且增速20%以上(含)的,给予200万元基础奖励,最高5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含)50亿元以下且增速15%以上(含)的,给予300万元基础奖励,最高8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含)且增速10%以上(含)的,给予500万元基础奖励,最高1000万元。
    支持企业新建扩建重大产业项目。鼓励市创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延链需求,对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新开工或新引进投资额超5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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