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富 > 正文

太原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太原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月11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通报:到2025年,太原市培育建设各级各类新型研发机构350家。
    《实施意见》明确,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包括: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应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和院所长(总经理)负责制,建立需求导向、自主运行、独立核算的市场化运行方式,形成人员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励市场化的引人用人机制;具有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60万元;用于研发活动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常驻研发人员数量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且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为大力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在认定后,县(市、区)可以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作为投资主体,根据协议可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办公和研发用房。

关键词: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