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2月17日,太原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202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太原市公安机关推进烟花爆竹“五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1月31日至2月15日(除夕至正月十五),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13起,行政处罚113人。
1月31日至2月15日(除夕至正月十五),太原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680余人(次),警车956台(次),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13起,行政处罚113人、教育训诫8人,收缴各类鞭炮318箱,礼炮108箱。工作中,太原市公安局派出8个督导组对各分、县(市)局进行督导,每日开展调度,掌握各分、县(市)局禁放工作情况。共发动社区干部5800余人次、保卫力量1120余人次参与烟花爆竹“五禁”整治工作,并与宾馆、婚庆酒店、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保证书1200余份。
各级公安机关把全市区域的烟花爆竹原常年销售点作为重点场所,共检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597处,发现隐患12处,整改12处。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80余辆,发放宣传单12万余份,悬挂禁放宣传条幅1300余条,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五禁”工作,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