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2月17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并通报:2021年,太原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8件,实施经济处罚3356万元。
2021年,太原市先后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利剑斩污、“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黄河流域(汾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柴油车污染治理等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8件,包括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22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
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首次对1378个入河排污口,涉电磁辐射的380个通讯基站和3家500千伏以上变电站,7家涉ODS(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795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456个“三同时”和自主验收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结合秋冬防目标任务,在开展人工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环境空气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拍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及时准确锁定证据,第一时间消除污染,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
此外,全年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累计接听群众污染投诉举报电话14006个,3642件环境污染有效举报案件全部按时办结,受理率、查处率均达到100%,受到群众支持与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