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5日消息,信息化时代,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越来越普及,但其抵制网络上各种诱惑的能力比较欠缺,消费观念缺乏理性,容易沉迷于网络无法自拔。鉴于此,市消协提醒广大家长,做好相关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逐步建立安全、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充值和打赏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家长有权要求全部退回;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超出其智力和年龄水平的充值、打赏的消费款项,需要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市消协提醒,未成年人消费要耐心引导。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游戏理念和消费观念,防止因炫富攀比等因素擅自大额消费,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同时建议家长可借助第三方平台对孩子的学习及娱乐时间进行规划管理。对未成年人充值要强化管理,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密码,勿将未成年人的指纹录入相关系统,并经常改动密码,防止孩子用来绑定进行大额支付。如果孩子要在网上购买东西或充值,一定要由家长来操作。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应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未成年人交易要留存凭据,在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积极与网络经营者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选择向消协投诉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霍 铮、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