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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款被挪用 业主要及时起诉

因房企资金出现流动性危机,省城多个品牌楼盘在去年出现停工或间歇性停工问题,业主焦急地等待项目尽快复工复产。近日,有业主代表致电咨询:如果楼盘销售监管账户资金被挪走,并未用于施工复工,这种情况业主该如何尽早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付永生律师,他认为:开发商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开发商如果挪用了预售款,属于违法行为,住建相关部门可以将开发商采取列入信用黑名单等行政措施;如果项目烂尾,无法交房,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公安部门可以追究开发商有关人员挪用资金刑事责任。
    此外,商品房销售款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对销售款的去向审批必须合规合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8条规定,银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保监局可以对银行采取罚款、对有关人员采取纪律处分或禁止从事行业工作等措施。
    

山西晚报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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