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9日24:00,我市本轮疫情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9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现将病例36-41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36
女,36岁,居住于小店区君泰中央公园A区,系病例13的妻子。4月9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4月4日
10:10左右,去君泰生活便利店购物;
11:00左右,从小区A区步行至C区进行核酸检测;
12:54,骑电动车到采栗人(翡翠华庭店)购物;
13:25,骑电动车到美特好(君泰公园店)购物;
13:39,骑电动车到好利来蛋糕店(北美N1店)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5日
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37
男,41岁,居住于小店区南坪头村,系病例23的父亲。
4月8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4月1日
5:30左右,前往晋中市左权县万寿西街中央公园工地务工;
11:30左右,到工地斜对面家常炒面馆吃饭,后继续工作;
20:00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2日
6:20左右,自驾车前往南坪头村大众超市购物未果;
6:40左右,去南坪头村万里香超市购物,后前往晋源区星光小区铺设移动光缆;
12:00左右,在小区南侧路对面晋中面馆就餐,后回到小区继续工作;
19:30左右,到南坪头村万里香超市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4月3日-8日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38
女,9岁,居住于小店区南坪头村,系病例23的姐姐。4月8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4月1日-2日
在南坪头村小学上学。
4月3日
13:30左右,随母亲到南坪头村万里香超市打印资料。
4月4日-8日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39
女,70岁,居住于万柏林区幸福里,系病例12的母亲。4月9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4月4日
8:00-8:30,去永辉超市(晋祠路店)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5日
7:20左右,步行至小区门口,接到女儿电话,遂返回家中后未外出,后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40
女,38岁,居住于小店区南坪头村,系病例23的母亲。因儿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一同进入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陪护。4月9日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转住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4月1日
9:40左右,到长风MOMA小区底商效英药店购药;
18:50左右,到二许线菜鸟驿站寄邮件;
18:55左右,到南坪头村万里香超市购物;
19:00左右,到南坪头村“虫虫爷爷”购物。
4月2日
在家未外出。
4月3日
13:30左右,到南坪头村万里香超市打印资料;
15:00左右,到长风MOMA小区底商效英药店购药,后回家未外出。
4月4日-7日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到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陪护。
病例41
男,9岁,居住于桃园南路西二巷12号院,系病例20的儿子。4月9日在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筛查结果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4月3日-4日
居家未外出。
4月5日
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同时空伴随者自觉履行防疫责任,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并先行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进行检测,《新冠抗原自测教程》可到“健康太原官微”查看。对不按规定落实防疫责任、未及时向社区(村)报备,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社区(村)接到报备后即刻向所在县(市、区)防控办报告,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对相关报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分类管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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