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婷)4月20日,记者从太原海关获悉,为筑牢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国门防线,2021年度,太原海关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进口商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18批次,包括服装、饰品、文具、安全座椅、家用电器、婴幼儿用品等;检出不合格商品2批次。
2021年,太原海关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联合我省16个厅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畅通风险信息交流共享渠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实现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闭环监管。
《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太原海关重点在跨境电商领域开展进口消费品风险监测、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累计收集重点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上百条。同时,强化重点商品检验监管,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查获进口不合格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对检出的不合格进口商品实施退运、销毁或技术整改等处置,严把进口商品质量安全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