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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焦点:全市毒品治理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 杨沫 刘友旺)6月23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召开“依法惩治毒品犯罪 共同守护绿色人生”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毒品犯罪特点、毒情形势及打击战果等。

毒情形势向好

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从源头上严防堵截外来毒品渗透,巩固根治传统毒品、防范遏制合成毒品等问题,始终保持对毒品问题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放松。特别是2022年,市公安局科学统筹禁毒宣传、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缉毒执法等各项禁毒工作,先后开展“冬季严打”“春季攻势”“夏季风暴”“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资料图】

作为缉毒打击的主力军,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对毒品问题的“零容忍”,相继破获了一批涉毒大要案件。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毒品刑事案件488起,抓获犯罪人员558人,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53.41公斤。

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全市毒情形势也持续向好,保持涉毒违法犯罪下降、缴获毒品总量下降、新发现吸毒人员下降良好态势。

此外,在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张贴禁毒宣传海报、举办禁毒公益书画活动等基础上,充分利用公交站台、公交移动电视、户外LED电子屏等固定媒介,联合“滴滴出行、美团、货拉拉、小拉出行”等互联网平台,刊播禁毒公益广告、警示语,为全民参与禁毒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毒品犯罪特点

目前,我市毒品犯罪呈现以下3个特点:

发案数量持续下降,整体形势依然严峻。经过持续打击,毒品犯罪案件量逐年下降,2021年全市毒品犯罪逮捕人数、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98%、31.33%,整体形势向好。但毒品犯罪依然属于较高发犯罪,2020年以来起诉人数占全部起诉人数的10.15%,案件数在全部犯罪中位居前列,打击惩治毒品犯罪仍然任务艰巨。

犯罪方式日趋隐蔽,取证难度明显增大。近年来,毒品犯罪的组织性、隐蔽性、反侦查性明显增强,加之“人货分离”、网络交易、匿名寄递等新型犯罪方式的出现,查证难度日益加大。2020年以来,全市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以上述方式实施的有126件,占比为19.23%,给司法机关查办打击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新型毒品犯罪显现,办案能力亟需提升。近年来,涉合成类新型毒品案件量逐年增长,2020年以来全市涉新型毒品的犯罪案件占到40.4%,且有2件案件涉新精神活性物质,为全省首家办理此类毒品案件。新型毒品案件涉及法律问题较多,办案经验较少,对查办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和考验。

严惩毒品犯罪

根据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制造毒品、大宗贩毒等源头性犯罪和累犯、再犯等加大惩治力度,2020年以来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占判决总人数的20.26%;对罪行较轻、认罪悔过的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对组织犯罪、共同犯罪,注重分化瓦解,突出打击重点。

同时,坚持将查办案件与扫黑除恶相结合,及时发现甄别涉恶犯罪线索,1起案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到严惩。2020年以来,共监督立案13件13人,纠正漏捕13人,纠正遗漏罪行47件,纠正漏诉10人,提出抗诉5件,力求除恶务尽,实现了办案、监督同步发力的良好效果。全市3件案件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起到了引领示范、以点带面的积极作用。

此外,检察机关坚持落实提前介入、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及时传导庭审证据标准,使“抓人破案”与“证据定案”有效衔接。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毒品案件87件。针对办理新型毒品犯罪经验少的情况,总结编写5个新型毒品案例,对基层办案人员提供指导。针对寄递毒品案件中暴露出的物流快递业监管疏漏问题,逐案向邮政管理部门、涉案快递企业通报,共同防范毒品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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