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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看点丨我市公布对食品不合格经营者处罚结果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张勇)面皮被抽检出苯甲酸,罚款2611元;香酥脆枣菌落总数超标,罚款3060元……7月7日消息,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近期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的处罚结果。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对太原市迎泽区郭建刚小吃店经销的面皮、凉粉分别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面皮经检验有1批次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凉粉经检验有1批次被检出铝的残留量项目,均不符合食品相关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共计2611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执法人员在对太原市尖草坪区永泉食品商行检查中,发现该店经销的汾阳王酒有1批次酒精度不合格。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汾阳王酒1箱,共计24瓶,除了抽检的20瓶外,其余全部销售完毕。

经排查,该批次汾阳王酒生产日期为2013年4月3日,因存放时间较长导致酒精挥发造成检测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共计249.6元的行政处罚。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太原市杏花岭区晋香源食品经销部检查中,发现该店经销的香酥脆枣有1批次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相关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香酥脆枣在生产环节、运输搬运环节、储存摆放环节措施不当都有可能造成菌落总数超标,执法人员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共计30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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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执法人员 行政处罚 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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