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记者 杨沫 通讯员 王必祥)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为不懂法、不守法,未满15岁的小强(化名)不仅骑电动车上路,而且后座还带着母亲和弟弟。8月16日,交警小店一大队查获一起电动车逆行、违规载人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交警小店一大队六中队民警在坞城路晋阳街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学生模样的男孩骑着一辆电动车在人行横道上逆行,后座还坐着人,非常危险。
民警随即上前检查发现,该电动车驾驶人未满15岁,后座坐着的是他的母亲和不满3岁的弟弟。民警首先严厉批评教育了驾驶人的家长,告知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禁止未满法定年龄的子女驾驶电动车。
经民警耐心讲解和宣传教育,这名家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要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一个环节,提升家庭成员的交通出行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尽好监护职责,做好家庭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
交警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暑假期间安全不能“放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