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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我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科学合理划定义务教育片区。我省明确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公参民”学校转公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片区范围。第二,公民同招,电脑随机派位,不得择校。第三,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
太原市11所公参民中学转公这个学期,太原市11所公参民学校转公,义务教育招生办法不变,分别为:太原市令德中学校、太原市师苑中学校、太原市五育中学校、太原市外国语凤凰双语中学校、太原市同心外国语中学校、太原市师爱中学校、太原市文华中学校、太原市三立中学校、太原市南海中学校、太原市杏花中学校、太原市新民中学校。
太原市志达中学校、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和太原市大成学校3所公参民学校继续保留民办学校性质,招生办法不变,2022级及以后进校各年级将不再占用公办学校的教师资源。
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全市民办小学的学位将由政府购买,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费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正常收取。不仅是今年新入学的学生,2022年以前入校的各年级也是一样的。
公民同招严禁“掐尖”乱收费今年,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民办中小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不得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出台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严禁将常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全市民办小学的学位将由政府购买,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费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正常收取。
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标准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学生入学后,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侧重班等。
高中借读将影响高考报名录取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掐尖、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考生未参加2022年度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普通高中严禁跨设区的市招生。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不予转学。学生若存在借读行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将会受到质疑,直接影响学生高考报名和录取等,由此造成的一系列严重后果,将由学生本人和相关学校承担。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不得擅自同意借读、空挂学籍等行为,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对于因各种原因外出借读或逾期未报到的学生,要如实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及时注销学生普高学籍。
山西晚报记者 武佳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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