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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太原积极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落地,助力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恢复发展。
此前,太原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落实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产租金的通知》《关于继续推动减免国有房屋租金事项的通知》,为了帮助经营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太原进一步明确减免房租的范围、时限、标准等,为政策落地落细提供依据。
据悉,前8个月,太原不断督促相关单位,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系统填报减免租金情况,并以每10天为一个报告周期,及时报告出租方、承租方、应减免额、实际减免额以及减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随时掌握减免情况、随时调度解决困难。
对于承租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也可以通过延长租赁期限视同减免。承租方未支付房租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免收相应租金。据统计,截至7月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814.04万元。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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