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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涛)11月22日,市医保局发布消息,我市实现市域内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全覆盖,患者看病负担减轻,这为全省DRG试点城市改革蹚出一条新路。
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服务项目付费,患者入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耗材、药物、检验检查费用等都由患者和医保被动支付。而DRG付费方式,就是医保部门把常见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程度以及诊治成本等特点分成若干组,把疾病严重程度类似、治疗方法相似、成本相当的疾病归在一组“打包”定价。这意味着医保基金从原来由医院“点菜”、事后被动“买单”转变为医保基金“精准付费”,其目的就是通过DRG支付方式改革从制度上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自身行为和控制成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作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2019年10月以来,我市医保部门因地制宜,积极制定医保DRG付费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改革初显成效,形成“医、保、患”三方互利共赢局面。其中,医疗机构收治急难危重患者的比例大大提高;住院统筹基金支出相比2021年同期下降2.07%,有效抑制了医保基金增长过快的趋势;患者平均住院日相比2021年下降0.72天;医保支出费用与住院次均费用呈下降趋势,相比2021年下降13.4%。
据悉,我市明年将全面推进DRG付费改革,逐步实现全市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全覆盖,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全市参保患者带来更好的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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