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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 太原交警公布举报方式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 通讯员 刘海君)4月13日,交警支队通报,为有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交警支队按照上级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将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

此次整治重点有六个方面: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整治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整治是否依然存在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合法利益,轻微违法不免罚,对群众诉求答复不准确、不专业、不细致,违法违规限制车辆通行等问题。

举报途径有,受理电话:0351—6939861(纪委监督室)、民意热线:0351-3330122。受理邮箱:2704241687@qq.com。来信来访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邮政编码:030021。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太原交警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反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请大家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反映有关问题和线索,交警将认真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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