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晓炜)4月25日,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发布消息,今年我市的民政工作将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织牢救助保障网
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将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员及时纳入相应兜底保障救助范围。分类实施救助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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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太原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对低保边缘家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71元/人/月提高到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94元/人/月提高到105元/人/月。三、四级智力、精神持证残疾人护理补贴52.5元/人/月。
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0.8倍和1.2倍,我市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调整为1170元/人/月,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调整为1755元/人/月。
完善养老新模式
扩大和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符合实际、更有成效的太原养老服务新模式。
打造康养产业基地,加快推动迎泽森栖小镇、杏花岭东山生态康养、万柏林长寿社区、清徐北城康养小镇、古交樱桃沟康养小镇、阳曲万向万亩康养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银发经济。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对不少于31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持续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有效降低老年人居住生活意外发生率。
建设10个省级城镇社区幸福养老工程。进一步改善社区养老基础设施条件。
在现有农村敬老院基础上实施改造,打造以托底养老、康复护理等具有综合性保障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2023年底前,完成太原市老年福利院建设项目,具备使用条件。推进老年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招投标工作,引入国内优秀养老服务团队,推动康养中心启动运营。
撑起儿童“保护伞”
继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明天计划”等助医、助学活动,努力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
搭建太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监测和预警报告机制,实时动态掌握未成年人底数,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信息防线。
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推出一批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形成具有太原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
保障群众“身后事”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继续组织街头禁烧活动,倡导文明生态殡葬理念,推广网上祭扫、鲜花祭扫等绿色、低碳祭扫方式。积极推动节地生态安葬,认真落实节地生态奖补政策。
加快三县一市殡仪馆项目建设步伐,确保2023年底,清徐县殡仪馆项目启动使用,古交市、娄烦县殡仪馆项目初步建成,阳曲县殡仪馆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有序推进,完成建设任务50%。
办好每件民生事
继续实施“爱心奶”工程,为全市70岁以上的低保老人、不满18周岁的困境儿童等五类特困群体每人每天发放一盒爱心牛奶。扩大社区食堂覆盖面,在现有300个社区食堂的基础上,再新建100个社区食堂。
完成约2000名助困对象和约5500名助残助优对象的助浴服务工作。
2023年底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100%。
在万柏林区启动残疾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打造精康社区“太原模式”。加快儿童福利院和康宁医院新院建设和搬迁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新院搬迁、启用。推进按摩医院实施升级改造工程,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在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探索设立救助小站,探索将流浪救助工作向社区延伸,设立社区救助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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