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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为企业减负超亿元|每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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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自2022年以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水电气暖”“交通物流”等五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提醒告诫收费主体退费9700余万元,责令退还700余万元,罚没270余万元,减轻了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负担。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实行转供电的商业综合体和小区,一般由开发商自己或委托物业公司对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然而不执行政府定价,加价收取转供电费,却成为一些物业公司牟利的一大灰色渠道。在我市经营小饭店的赵太平无奈地说:“这些年来,我们的电价都是物业说了算。去年因为疫情,我们5月中旬才开门营业,但前几个月的电费都是按高价照常收取,没有商量的余地。”

物业公司在转供电、供水领域涉企违规收费,给正在逐步复苏的我市小微企业背上了沉重负担。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的市场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内生动力,是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从去年开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转供电、供水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各小区,逐一检查物业收费情况。

“你们物业公司对商户收取的电费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价格,这是违规行为。”在晋美万联物业公司,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发现该物业公司的违规收费情况后,当即要求这家物业公司退还多收费用。在现场,执法人员向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相关的法规条款和要求,收缴电费、水费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逐项与物业工作人员计算应该收取的金额及多收的费用,确定多收费用的退还时间。最终,5万多元多收款迅速地退还到商户手中。此外,执法人员还要求物业公司将各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显著位置公示,自觉遵守市场法律法规,不得以其他名义加收费用和重复收取费用。

“我们刚来的时候,电费一直都是由物业公司代收。因为电费的问题,也曾经询问过物业,但对方给我们提供了好多文件,说增加的收费项目都是有依据的。”拿到退款的一家商户经营者说,“因为我们对收费项目不了解,觉得就是多收也多不了多少钱,于是就不了了之。没想到,经过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一算,居然多收了这么多钱。现在多收的费用返还回来,真是要感谢市场监管人员。”(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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