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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家庭的一员了。”8月29日,在晋源区新城广场,娄烦县小学生王霖函领养到心仪已久的“毛孩子”。据悉,这是太原警方首次向社会公众开放领养收容犬。
首批开放领养的收容犬共有8只,既有活泼可爱的泰迪,也有性格温顺的中华田园犬,它们是从市公安局留检站收容的无主犬和弃养犬中挑选而出,已全部绝育、剪毛、打疫苗,确认没有疾病。最终,5只收容犬成功被领养。
说起和“毛孩子”的缘分,11岁的王霖函滔滔不绝。她家养了一条雪纳瑞,和小区里的流浪犬“小豆芽”是好朋友,在喂养过程中,她与“小豆芽”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天,妈妈冯女士通过正规程序,帮孩子领养了“小豆芽”。经过留检站宠物医生的精心护理,“小豆芽”原本的疾病也没有了。王霖函怀抱着健康漂亮的小狗,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
“家里的狗狗去世后,一直想再养一只,用领养代替买卖,这种方式非常好。”市民张玉琳也领养了心仪犬只,“狗狗打了疫苗,驱了虫,很健康,今后我一定文明养犬,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现场,5位犬主签好《犬只领养协议》后,领到了市公安局留检站犬只登记卡,上面写有犬只编号、免疫登记记录等信息,还有宠物照片,一目了然。
“犬只领养,打通了收容犬与市民养犬需求之间的通道,实现了留检站的良性循环,有助于流浪犬回归家庭,今后将常态化开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闫杰说。
当然,领养人也得经过筛选。按照《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申请养犬登记个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此外,领养人最重要的是得有爱心,能对收容犬负责到底,不得将其二次抛弃。
为了鼓励市民领养,同时避免犬只被弃养,太原警方暖心设置了一年“试养期”,在签署协议后的一年里,犬只所有权仍属于市公安局留检站。如领养人觉得不合适,可以退回。同时,“试养期”内,留检站指定宠物医院、美容院为犬只免费看病、打针、美容等。
市民如有意领养收容犬,可拨打电话0351-6573826详询。(杨 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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