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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南京正式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 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可申请

不让“一人失能,全家失衡”,7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简称“失能保险”)制度。昨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发布了该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我市现有常住人口931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177万人,占18.98%,南京已处于中度老龄化社会阶段,且每年还以4万左右速度持续增加,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护问题更是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失能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等级(简称“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照护服务的保障制度。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申请。

从6月1日起,失能保险制度在秦淮区开展先行先试,形成待遇申请、失能评估、服务供给、待遇支付工作试点闭环,为制度全面开展积累经验。截至目前,秦淮区共接受失能评估申请95件、开展评估派件84单、已经进入公示环节57人、接受待遇享受24人。7月1日失能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后,我市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通过“我的南京”线上APP或就向承办机构服务柜台提出申请。(融媒体记者 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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