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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鹤壁市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需求和房屋恢复

近日,鹤壁市又争取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97亿元,重点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过渡生活援助、倒塌房屋恢复重建。截至目前,鹤壁市已累计拨付防汛救灾资金9.1亿元,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这是8月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的。

灾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科学有序防范应对,按照民生优先、体现时效、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全力保障鹤壁市防汛救灾工作开展。

为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及时上报鹤壁市灾毁数据和应急保障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有力支持鹤壁市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农业生产救灾等工作开展。

为确保财政资金及时下达受灾县区,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启动紧急响应机制,科学测算资金分配方案,连夜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当天拨付至各县区,确保资金不滞留、不过夜,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需求和房屋恢复重建。(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 通讯员 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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