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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广东明确要提高执法岗位准入条件

实现良法善治,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必不可少。记者29日从广东省司法厅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委依法治省办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行动方案》(下称《方案》),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明确要提高执法岗位准入条件,对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职位的人员,要求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方案》聚焦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意识、法治素养、服务观念和工作能力,明确要加强各级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教育。

行政执法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执行者,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方案》强化岗前培训,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初任培训,突出政治训练和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常用技能培训;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录用人员,要求在试用期内的初任培训结束时,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持本省执法证已满5年的人员及新申领人员,要求统一进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

《方案》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作出了具体规范,包括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防范行政执法风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化专题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在聚焦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同时,《方案》还提出要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快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智能化辅助决策功能和法律法规基础数据库,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职权执法提供信息化保障。(记者/吴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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