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的公示》,拟确定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衡水市、辽宁省鞍山市、辽宁省盘锦市、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杭州市等地区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探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律,2020年12月,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再选择一些地区,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此次公示期为2021年6月10日-6月16日。(记者 蒋梦惟 杨卉)
下附此次公式名单:
北京市石景山区
河北省衡水市
辽宁省鞍山市
辽宁省盘锦市
上海市青浦区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芜湖市
福建省三明市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威海市
河南省安阳市
河南省驻马店市
河南省南阳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郴州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重庆市永川区
重庆市巴南区
重庆市大足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陕西省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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