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乡村振兴局就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防贫监测实行“日报告”
今年以来,全市建立日报告制度,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实行日监测、日预警、日报告,坚决防止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在标准调整上,建立防贫监测线与低保线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将市级监测标准由6000元调整为7254元。在工作流程上,优化市级防贫防返贫大数据平台,完善了4步工作流程,规范了9项救助标准。
其中,监测对象是人均纯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7920元)1.5倍(年人均收入低于11880元)的家庭,重点关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以及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
纳入监测的程序以县级为主体组织开展,一般采取个人申报、行业部门信息筛查、预警员走访排查等途径,经社区干部核查、街道办(园区)审核后,由县级乡村振兴机构确定监测对象,建立监测台账,录入市级防贫保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持续加大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指导各县(市、区)用好2021年12.4亿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产业项目387个。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目前已完成今年省下达的5.52万人就业任务。
未发生因洪涝灾害致贫返贫现象
会上,市乡村振兴局就防汛期间全市防范化解洪涝灾害致贫返贫风险具体措施回答记者提问。
7月份以来,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排洪涝灾害风险隐患,及时落实帮扶和救助措施,切实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洪涝灾害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洪涝灾害致贫返贫现象。
针对受灾的一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明确帮扶责任人、包联责任领导,采取救助帮扶措施。
联合应急、农业农村、人社、教育、民政、医保等部门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对因洪涝灾害造成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预警,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对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逐户分析致贫返贫风险,有针对性地给予产业就业救助、政策救助、保险救助、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及时化解致贫返贫风险。
坚决防止致贫返贫
下一步,市乡村振兴局将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推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
抓好衔接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好《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扎实推进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坚决防止致贫返贫。继续做好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动态监测和帮扶救助工作,继续保持“零返贫”“零致贫”。重点做好襄都区、信都区、隆尧县、巨鹿县城镇低收入群体防贫试点工作,争取早出成效。
强化产业就业帮扶。以“千斤粮、万元钱”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创业途径,努力增加脱贫户和边缘户收入。
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通过资产收益、扶贫车间带动、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加大搬迁人口产业就业帮扶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持续增收。
推动重点帮扶县持续发展。把10个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后续发展能力。
抓好社会力量帮扶。持续做好“百企帮百村”行动,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对我市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调整优化,推动优势帮扶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记者 侯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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