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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无证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逃逸 公安交警: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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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交警提供

10月19日1时许,海口市滨海大道某大厦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人逃离现场。海口公安交警用时10小时将肇事驾驶人查获。目前,该驾驶人因无证和饮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已被海口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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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王某指认现场。交警提供

10月18日晚,肇事驾驶人王某(男,31岁)驾驶其女友的车到海口市龙华区国贸某餐厅吃夜宵。期间,他和四位朋友吃烧烤喝酒直至19日1时许。随后,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饭店出来准备回家,当行驶至滨海大道某大厦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帅(男,19岁)受伤被送往医院,10月19日15时,因抢救无效,黄某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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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变形的电动车。交警提供

海口公安交警接到报案后出动警力赶到现场,立即抢救伤员,开展勘查并全力追查逃逸驾驶人。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王某迫于压力于10月19日11时许到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投案。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王某交代,他本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他想到自己喝酒无证驾驶,心里感到害怕,因此才选择逃逸。对于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王某深感后悔。

目前,王某已被海口公安机关予以拘留,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已经酿成大错,加上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由此带来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应当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协助医疗部门抢救伤员,切不可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逃逸,否则将负法律责任。(记者王燕珍 通讯员 李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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