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15日发布,去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2916件,生效判决人数8835人,其中审结生效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58件,生效判决人数491人,涉案金额2.6亿余元。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将诈骗窝点转移至境外周边国家、地区。从我省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案件看,境外诈骗窝点主要位于缅甸、柬埔寨、老挝等周边国家。在邹旺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被告人将犯罪集团行政部、财务部设在菲律宾,客服部、风控部设在泰国等地,市场部及技术部设在老挝等地,网站、数据库的服务器分别放在美国等地,诱骗他人投资虚设的金融产品。
去年以来,我省法院审结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诱骗投资理财类案件占比高达62.07%。该类诈骗犯罪中,犯罪团伙将部分专业化较强的环节外包,由外包团队为诈骗团伙提供专业化智能化帮助。比如,寻找技术人员搭建可直接操控后台数据的诈骗平台,联系“推广引流”人员在社交软件对诈骗平台进行宣传,联系专业技术公司提供客服智能化管理系统即时计算被告人“业绩”等。犯罪分子往往以2-3个月为一个周期,到期后将微信群、诈骗平台等解散,再组建新的平台重新实施诈骗。(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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