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我省凌家滩遗址、双墩遗址、禹会村遗址、寿春城遗址、大工山-凤凰山铜矿遗址、明中都遗址和柳孜遗址等7处大遗址入选。
其中,含山凌家滩遗址、蚌埠双墩遗址和禹会村遗址、寿县寿春城遗址、凤阳明中都遗址均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铜陵市和南陵县大工山-凤凰山铜矿遗址为研究中国早期铜料来源、青铜文化起源和发展提供了实物资料。濉溪县柳孜遗址作为隋唐大运河通济渠重要遗存,对研究通济渠流经路线、运河结构、河道变迁、水工技术等具有重要价值。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依托大遗址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大课题研究;强化“先考古、后出让”,落实大遗址空间用途管控;加强大遗址项目谋划和实施,促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和价值,让大遗址活起来、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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