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办理形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定这一证书自今年6月1日起,办理形式由现场办理调整为在线办理,办理结果为电子证照,不再出具纸质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今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期间省教育考试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建议会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网办流程。
因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错误)等非系统技术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在线办理的,考生须提交证件原件及书面证明材料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获取成绩证书电子证照。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在线办理的受理条件是:2003年及以后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开具;当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当年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申请开具(一般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成绩10个工作日后)。
具体办理方式为:考生下载并安装“冀时办”APP;须本人在“冀时办”APP实名制注册、经“人脸识别”技术核验通过后办理;办理完成后,通过“冀时办”获取、查看电子证照。
特殊情况需要现场审核的,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通过“冀时办”在线获取、查看电子证照。
办事指南及操作说明,还可详见“河北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教育厅”——“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事项(2022年6月1日更新)。(记者 乔段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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