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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注意!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全球即时看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资料图】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类型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例如,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养老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例如,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庄园、养老地产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假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养老公寓投资、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13.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

14.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1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16.假借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惯用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装点公司门面,伪装投资经营合法。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制造虚假声势,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三是编造虚假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的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的危害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5.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合同中约定的利益条款也无效,投资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五、非法集资的十种常见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商家联盟、“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六、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投资理财的需求和渠道逐步多元化。面对层出不穷的投资理财产品,广大金融消费者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学会辨别非法投资渠道和产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通过正规渠道理性开展投资理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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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案例说明

李女士最近加入了一个投资交流群,“老师”经常在群里分享投资心得。有一天“老师”突然在群里说自己结识了一位导演,对方正在“众筹”拍电影,投资人可以像买银行理财一样参与其中,收益非常可观,投资份额有限,先到先得。李女士平时就爱看电影,怕错失良机,便通过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APP,发现好多热门电影都在“众筹”,试着投了1万元,15天后就获得了2000元的收益,且本金还能取出来,就彻底放下戒备,累计在平台上投入30万,结果资金全部打了水漂。

案例解析

不法分子假借众筹等金融创新名义,通过高额收益吸引资金进入平台账号形成资金池,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资金就无法兑现。

金融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各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投资产品,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鱼龙混杂的“投资建议”,不要通过他人提供的链接下载投资理财类手机APP,在投资之前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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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案例说明

退休金微薄的王阿姨一直很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最近小区门口免费发鸡蛋的“保险业务员”小刘给她推荐了一款“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说这是国家针对老年人推出的优惠产品,还给她看了其他人投资后每年获得高收益的例子。心动之下,王阿姨按照小刘要求,将自己的房子拿去抵押贷款,又签了一份借款合同,将借来的钱投资到理财项目上。谁知几个月后,王阿姨没有等来小刘说好的丰厚养老金,却等来了银行的还款通知。

案例解析

真正的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人将名下产权房抵押,在保有居住权的同时,定期从保险机构领取养老金。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老人的继承者。

案例中小刘的行为是以养老投资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符合“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违法特征,构成“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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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案例说明

潘某以经营养殖为名,以高息诱惑吸引他人前来投资。为了制造假象,潘某谎称公司是“菜篮子工程单位,拆迁款上亿元,固定资产上亿元”,不少老人听信参与。刘大爷在借款给潘某后,第一个月不仅获得了利息,还获得鸡蛋等额外奖励。“尝到甜头”的刘大爷便投入全部养老金。最后拆东补西的套路难以维系,资金链断裂,潘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依法查处。

案例解析

不切实际的投资收益、天花乱坠的宣传,看似美好,但虚假承诺最终会无法兑现。在投资时,消费者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提高识别能力。要牢记非法集资特点: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

小贴士:

1、多思。投资有风险,避免盲目、冲动的进行投资理财。

2、善改。一旦发现自己参与非法集资后,要果断退出,不要继续参与或一厢情愿地赌下去,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进行报案。

3、明责。最新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此外,即使通过正规的渠道参与投资,自享收益的同时也要自担风险。

七、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是非法集资领域第一部正式法规文件,《条例》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内容。明确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八、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熟悉非法集资惯用词,看到消费返利、动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等就要有所警觉,同时也要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

2.看投资回报。投资有风险,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预期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固定回报、无风险投资”就是最大的风险。

3.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非法集资有时也有传销性质,本质就是上线瓜分下线的投入资金。投资人必须提高警惕,审慎投资,一旦发现自身可能卷入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抽身,不能心存侥幸。

4.看金融业务资质。通过政府网站查询或向属地金融监管局咨询相关企业是否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金融业务的资质。无资质就是非法,就是大风险。

5.看网络舆情。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是否有非法集资舆情及违法犯罪记录。

6.谨慎理性投资。“亲朋推介、熟人介绍”是非法集资最新宣传手段。审慎对待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投资推介。

原标题:《普法时刻|注意!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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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法集资 自行承担 有期徒刑 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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