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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等都具有不同的政策目标和工具。
在4月4日举行的2023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北京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红认为,一般来说,一次政策较难完美,在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可能会产生一些副作用。因此,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有时需要不同的政策同时同向发力,但有时也要求政策之间相互配合补位,缓解其他政策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
她举例称,在实施相对宽松的财政政策时,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相对稳定,以避免用力过猛、出现经济过热;或者为了抵消宽财政的负面效应,还可能采取一些其他方向的政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们观察到,欧盟等地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实施了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但与此同时,不仅没有放松金融监管,反而大幅度提高了监管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宽松货币政策可能会带来的资产泡沫和信贷过度增长问题。
基于此,李文红表示,加强政策协调,需要优化政策组合、做好政策搭配,不同的政策可以有动有静,有松有紧,既形成政策合力,也防止共振,从而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同时,还需要及时、充分地向市场传递政策意图,有效引导政策预期,使政策实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也防止出现超调,更好实现政策目标。
此外,由于对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监测和评估很难由一家机构独立完成。李文红认为,宏观经济与金融稳定政策的协调配合还需要中央银行与监管当局的充分信息交流和共享。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均具有各自的专长和信息优势。比如,中央银行比较熟悉整个经济和金融体系的运行状况,监管机构则比较熟悉单体机构和相关行业的业务模式与风险状况。
李文红称,为了提高宏观审慎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需要加强中央银行与监管当局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通过深入分析、经验判断和交流讨论,研判金融机构在风险暴露方面的共性特征与相关性、经营模式的可持续性,以及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风险水平与特征,及时发现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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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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