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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微速讯: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最新政策 2021年起,房产继承有新规

房子,是安身立命之本。

房价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焦点。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不惜赌上全家积蓄,尤其是对于农民来说更不容易了,有时候一套房可能就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


(资料图)

现在的房子,不仅是子女结婚的门槛,还成为了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垫脚石。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不得不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子女继承父母房产。

毕竟,现实就是这样,有的子女为了获得父母生房产而对簿公堂,最后连亲兄弟都做不成了。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看到这里,相信有人就会说,房产权继承很简单,只要是父母的东西,理所应当传给有血缘关系的下一代。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其中,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民法典》,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简而言之,也就是说,自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变化一: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

以前,最常见立遗嘱,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并且在现行规定中,相比于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形式,公证遗嘱在法律层面具有优先性。

最重要的是,这一类人又都是年迈、行动不便的老人,农村大老远去一趟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老人折腾不起啊。

不过好在新的继承规定中,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

录像遗嘱

打印遗嘱

在《民法典》新规下,取消了传统公证遗嘱的优先性,以“最后时间”作为优先效力,赋予了老人更灵活的分配权力,与“宽恕期”一同确定最终遗嘱。

另外,新规还要求,立遗嘱时需要2个或以上见证人共同,要明确标注立遗嘱日期清晰手写签名

如此一来,父母就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进行分配遗产,操作方式灵活多样。说白了,谁对父母好,父母心里最清楚。

变化二:增加了被继承人的范围

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父母的财富、房产继承权都是归属于儿子,外嫁的女儿一般都没资格继承家业。除非说,在子女结婚的时候,父母有指定女儿来赡养。

新规中,房产第一继承人上子女不再是唯一。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中提到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该如何理解呢?其实很简单,老人可以让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血缘关系人来继承;这就意味着今后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在多份遗嘱并存下,以老人选择最符合条件遗嘱为准。

如果老人没有子女,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已经去世,他的房子和财产就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们继承。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有2种房子不能被子女继承。

第一种,父母与别人合有的房产,子女不能完全继承,如果父母没有在遗嘱说明自己手上的房子归谁,那么继承人将有很多个。

第二种,设置有居住权的房子继承受到约束。父母可以为自己的房子设置居住权,即便子女有继承权,但居住权还是不可以动的。

三、结语: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不难看出,未来在财产继承方面,注重贴近实际的同时,也更侧重于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子女之前因继承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有时候,房子、财产固然重要,但家庭的情感更为珍贵。千万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

还是那句话,父母在世,应多尽孝道,其他,就是顺其自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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