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或“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强先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81,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数量占减持前本人持股比例(%) |
林强 | 集中竞价 | 2023年 5月 17 日-2023 年11月17日 | 281,250 | 15.43 | 0.04 | 25 |
合计 | 281,250 | 0.04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
林强 | 无限售条件股 | 281,250 | 0.04 | 281,250 | 0.04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 | 843,750 | 0.13 | 0 | 0 | 843,750 | 0.13 |
公司本次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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