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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海电气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76.23亿元,同比下降9.7%;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 16.2%,同比增加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5.66亿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99.88亿元;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3元,上年同期为人民币-0.64 元。
2022年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境内生产经营企业、参股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成本上升等主营业务支出增加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经营相关成本增加;(2)公司部分海外工程业务受国际形势、俄乌冲突、海外通胀、项目执行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工程建造成本大幅增加、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3)受资本市场影响,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产生波动。
其他消息面上,部分投资者关注的上海电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5月3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上海电气涉嫌两项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已知悉其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 《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属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上海电气就电气通讯针对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专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752.14万元,未能恰当计量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上海电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电气是一家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领域。对于上海电气遭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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