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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山西省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9月14日消息,我省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人群可便捷落户。

《山西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我省将合理确定落户条件,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市落户政策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并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同时,健全配套政策体系。我省将持续争取中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同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对于未落户常住人口,要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具体措施包括:建设改造500所寄宿制学校;建设认定400所普惠幼儿园;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随着新市民的加入,我省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居民。

山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62.53%。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48个百分点。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下,我省人口城镇化水稳步提高。 (记者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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