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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合肥市成功获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2021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由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以下简称“合肥陆港枢纽”)成功入选,合肥是长三角区域目前唯一的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将促进合肥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强化合肥在长三角地区的物流中心地位,有利于实现更大程度的对外开放,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合肥陆港枢纽实施“两片区”联动模式,总占地面积4143亩(2.76平方公里),均已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片区1区主要依托合肥国际陆港基地和北站铁路物流基地等,面积3300亩,占枢纽总面积的80%,形成“五团十区”的功能布局。片区2占地面积843亩,主要依托合肥综合保税区,为片区1提供国际物流服务支撑,同时打造长三角区域跨境电商商品展示交易中心。

合肥陆港枢纽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模式,由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运营主体牵头单位,组织建设公益性和平台性项目,承担运营情况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合肥北站铁路物流基地、宝湾国际物流中心、中铁四局智慧物流园、中外运合肥、合肥综合保税区重点参与枢纽物流设施建设,与其他物流企业良好互动,形成“1+5+N”的合作建设模式。

合肥陆港枢纽以一个枢纽联盟联合推进枢纽建设与运营、一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各枢纽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一套功能专业化、高效化的枢纽设施枢纽内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一套精准的政策体系为枢纽建设保驾护航的建设运营体系。建成后可满足国际运输、多式联运、保税物流、流通加工、国际贸易等业务需求,未来可实现优化区域物流体系、提升物流运行效能、支撑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终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物流需求等目标。

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有以下几点要求:

区位条件良好。毗邻港口、机场、铁路场站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聚集区,与城市中心的距离位于经济合理的物流半径内,并与城市群分工相匹配。

空间布局集约。以连片集中布局为主,集中设置物流设施,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同一国家物流枢纽分散布局的互补功能设施原则上不超过 2 个。

存量设施优先。以完善提升已建成物流设施的枢纽功能为主,必要情况下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适当整合、迁移或新建枢纽设施。

开放性公共性强。具备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引导分散资源有序聚集、推动区域物流集约发展等功能,并在满足区域生产生活物流需求中发挥骨干作用。

服务功能完善。具备干线运输、区域分拨等功能,以及多式联运转运设施设备和系统集成、互联兼容的公共信息平台等,可根据需要提供通关、保税等国际物流相关服务。

统筹运营管理。由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联合主导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和管理,统筹调配物流服务资源,整合对接物流业务,实行统一的安全作业规范。

区域协同联动。鼓励同一承载城市内不同类型的国家物流枢纽加强协同或合并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承载城市在城市群内部开展国家物流枢纽合作共建,实现优势互补。(余金凤 记者 张毅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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