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正式施行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安徽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到2035年,全省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十三五”期间,我省累计竣工绿色建筑面积约2.09亿平方米;累计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2000万平方米;累计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55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超5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太阳能光热技术建筑应用面积超2亿平方米,累计完成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超80兆瓦。但建筑设计、建造、监管和运行环节脱节,存在绿色建筑综合效益不明显等问题,且市场化发展进程较慢,配套能力建设仍不完善。
为此,我省制定了规划,将全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全面建设绿色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施工工业化、绿色化、智慧化水平。按照规划,到2025年,全省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累计新增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4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累计新增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2亿平方米;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规划指出,我省将积极推进建筑电气化进程,逐步推动电力驱动热泵技术在建筑供暖空调中应用,研发并推广生活热水、炊事等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在既有建筑节能工程方面,重点开展对建筑门窗、墙体保温等关键部位、暖通空调和照明灯具等用能设备的能效提升研究。开展太阳能光伏建筑区域试点示范工作,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推进住宅小区分布式光伏建筑应用。鼓励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推进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伏项目开发利用。鼓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节约型机关、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在推进装配式建筑方面,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各地市的装配式建造技术,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姜志远 周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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