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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办不成”反映窗口 安徽便民新机制力解群众“急难愁盼”

“这个窗口设立得太有意义了!”1月10日,钱某某夫妇一早便来到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弋江派出所,为“办不成”反映窗口送来锦旗,对公安机关表示感谢。

原来,1月初,芜湖市民钱某某夫妇到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弋江派出所“办不成”反映窗口,反映其2017年曾在荆山大桥附近发现了一名弃婴并收养,眼下小孩即将上幼儿园,却因没有户籍信息无法使用安全教育平台,更买不了保险……“办不成”反映窗口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提请启动“办不成”反映和解决机制,经过深入细致调查访问核实和集体研究,最终认定收养双方符合收养条件,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了落户登记。

去年以来,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陆续设立“办不成”反映窗口,及时受理、协调解决群众“办不成”相关问题,对办事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及时梳理反馈、分析原因、协调解决,把“办不成的事”转变为“办得成的事”,确保群众办事不白跑、不扑空、有处找、有人帮。

“民警同志你好,我家住山区,驾驶证到期了能不能在派出所更换啊? ”“民警同志你好,我在外地办理身份证怎么无法办理? ”……这些原本群众经常咨询的问题,自2021年11月份舒城县公安局开设“办不成”反映窗口以来,已经越来越少。在县公安局的“办不成”反映窗口,接待民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照单全收,将户政、出入境等多领域、多部门问题分门别类、专人负责,面对群众诉求,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协调沟通多部门解决,全程参与、高效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在全省市、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和各级公安机关治安、交警、出入境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立“办不成”反映窗口,统一标识标牌。同时探索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办不成”反映模块,做到“应该办、无政策障碍”的事项马上办,“应该办、有政策障碍”的个案规范程序、特事特办,“应该办、有政策障碍”的共性问题创新机制、探讨解决,坚决避免机制“空转”、平台“空转”,以及有承诺不落实、“办不成”等问题。

通过“办不成”反映窗口,进一步畅通了民意反映渠道,公安机关通过收集、分析窗口受理的“办不成”反映事项,精准掌握群众办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尤其是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疑难杂症”事项,建立“问题清零”机制,逐项剖析、对症下药,并着力从制度层面进行改进和优化,不断疏解公安政务服务领域的“中梗阻”,破除阻碍群众“办成事”的隐形壁垒。同时,“办不成”反映和解决机制,一方面助推窗口工作人员提升自身业务沟通能力水平;另一方面,通过责任倒查、追溯机制等,规范约束公安机关窗口人员自觉高效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2021年12月,省公安厅深入贯彻《民法典》精神,在梳理分析户政领域“办不成”共性问题政策“症结”的基础上,新修订了《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回应了近年来群众呼声最高的 “姓名变更”“收养登记”“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等业务,努力从源头减少“办不成”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在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车管所、出入境服务大厅、派出所等设立了1183个“办不成”反映窗口。其中,亳州、阜阳、蚌埠、淮南、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池州、安庆、黄山等11个市公安局,主动在派出所同步拓展设置“办不成”反映窗口,将受理反映渠道延伸到服务 “最前端”、群众“家门口”。

为民服务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巩固拓展公安便民服务事项“办不成”反映和解决工作机制,以“小窗口”服务“大民生”,切实解决好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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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办不成 反映窗口 安徽 便民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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