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发布《关于对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较好地方激励支持名单公示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884号),拟对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较好的地方进行激励支持。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激励支持名单公示如下:
湖北、新疆、湖南、江西、安徽
公示期限: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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