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北京报道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已成为推动产业升级、优化经济结构和打造经济增长点的战略性资源。
去年12月,“数据二十条”正式发布,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速,各地纷纷推出自己的实践路线图。
(资料图片)
7月5日,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据要素论坛举行,围绕目前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不少嘉宾直陈目前存在的问题:数据要素市场存在供需壁垒问题,在需求侧存在“一数难求”,供给侧却“鲜有问津”;数据资产属性尚未充分体现,数据确权、流通和交易等仍待破题。
针对这些问题,嘉宾们也分享了自己思路,比如构建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实践环境,降低数据安全合规成本,比如,探索对政府层面“尽职免责”、企业层面“合规不起诉”“首违不罚或轻罚”等服务保障。出台配套政策制度,加快数据登记交易制度体系建设等。
需求侧“一数难求” 供给侧“鲜有问津”
数据供需壁垒的问题是不少嘉宾提及的,国家发改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白京羽在地方调研中发现,一方面,在需求侧存在“一数难求”的问题,比如医疗数据,医药研发公司和医疗保险机构需要大量临床数据,来缩短新药的研发周期,拓展老人和病人保险,企业却难以从医院获得相关数据。
另一方面,尽管需求旺盛,供给侧却“鲜有问津”。白京羽指出,目前交易所多,交易少。全国各地建设了80多家数据交易机构,其中具有交易活动的仅有寥寥几家,总体交易额不大。数据产品多,规模小。挂牌交易的数据品目成百上千,但很多数据产品无人问津。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唐建国也指出,数据供需之间壁垒依然坚牢,如何真正地让数据开放出来成为业界关心的问题。很多数据在私域,担心开放带来的安全风险。
只有实现确权、流通和交易后 数据才能转变为资产
“当前数据作为核心要素资源,虽然具有普遍的使用价值,但资产属性还没有充分体现。只有实现确权、流通和交易后,才会从社会资源转变成可量化的数字资产,后续通过进一步金融创新,演变为生产性的数字资本,真正释放其内在价值。”北京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董事长范文仲指出。
他认为,要做好企业数据资产登记工作,对数据资源进行盘点梳理,推动建立企业数据资产报表体系;实现企业数据评估入表,挖掘资产价值等。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董学耕则从数据的人身属性角度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数据除却价值属性外,还有人身属性。“数据二十条”除了数据处理者以外,还有“数据来源者”,可以是个人、企业、法人。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对个人信息拥有知情权、决定权,数据处理者在转移等情况需重新取得授权等要求,这意味着什么?数据来源者的权利或者数据关联者的权利,高于数据处理者所拥有的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董学耕表示,不能简简单单地把数据向资金维度去投影。
他认为,可以建设数据来源者的授权通道机制,在数据产品中留有数据关联对象授权通道,从而对数据产品进行确权,促进流通交易,将数据价值化。
创造包容环境,打破企业“法无明确不敢为”窘境
针对上述提及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位嘉宾也分享了自己的解决思路。
白京羽认为,应构建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实践环境。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帮助数据要素的创新者、参与者卸下包袱、减轻顾虑,全身心投入到实践中去。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降低数据安全合规成本,比如,探索对政府层面“尽职免责”。企业层面“合规不起诉”“首违不罚或轻罚”等服务保障。
并且,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政府部门加强应用场景创新,发挥企业的首创精神,对于有效促进数据合规流通和开发利用的,积极给予财税等政策支持。
就在论坛当天,北京市公布《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北京数据二十条“),其中提及,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打造政策高地、可信空间和数据工场。支持基于信创技术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和“监管沙盒”,通过物理集中和逻辑汇通相结合的方式,导入工业、金融、能源、科研、商贸、电信、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数据资源,促进数据跨行业融合应用,切实激活数据要素资源。
唐建国指出,这是“北京数据二十条“的核心内容。在先行示范区,从技术上营造可信空间,创造包容的环境,打破企业“法无明确不敢为”的窘境,只要法律没有明令禁止,数据可以先行登记、入表、评估交易,让数据跑起来。
此外,唐建国认为,要加快全国数据大市场顶层设计,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样的人在北京享有持有权,那么在海南、浙江也拥有相同的权益,能够得到平等保护;统一数据交易的技术格式、规范,在北京场内交易的数据,在其他地方也能互认。”他表示。
范文仲指出,要出台配套政策制度。加快数据登记交易制度体系建设,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制定支持将国有企业数据招标规范为进场交易的具体政策。出台数据入表的制度规范:在数据资产评估方面,建议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在没有交易的情形下,采用成本法定价,对数据形成的成本进行可靠计量;在有交易的情形下,采用收益法定价;未来在交易市场形成、出现大量反复交易的情形下,采用市场法定价,可从成本法先起步。
据了解,北京市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领域取得诸多创新成果。
数据资产登记是盘活数据价值的重要环节,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在2022年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牵头设立了国内首个数据资产登记中心。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北数所成功落地数据资产登记成果。首批数据资产登记证书的发放是北数所积极探索并引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重要环节,将有利于企业激发数据资产价值,构建业务新版图,做大做优企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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