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柳州市民覃先生从雒容派出所民警手中,领回了自己银行账户中被他人取走的1万元现金。覃先生连声道谢并感叹,民警的办案效率真高,仅用一天时间就破了案,还帮他挽回了全部损失。
40多岁的覃先生家住雒容镇。4月15日上午8时许,他匆匆赶到雒容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人盗取了1万元。当日凌晨,覃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账户余额变动短信时,才发现装着银行卡的钱包不见了。他回想起下班时将装着钱包的工作服放在摩托车上,也许是回家途中摩托车一路颠簸,把衣服口袋中的钱包遗落在了路上,自己却没有发现。
接到覃先生的报案后,雒容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查看取款银行网点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在4月15日凌晨,一名男子在柜员机上取走了覃先生账户里的1万元。民警借助“天网”公共视频,沿途追踪取款男子,于4月16日上午8时许在雒容镇江滨商贸城内的一间出租房中,找到了取款男子罗某。
今年37岁的罗某,柳州市人。经民警讯问,他如实供述了用捡到的银行卡盗取1万元的经过。据罗某说,4月14日下午4时许,他在新柳大道强容立交桥旁一公交车站附近,捡到一个钱包。钱包里有3张银行卡、1张纸条和数元现金。纸条上记录着不少密码,有微信账户的,也有银行账户的。
当晚9时许,罗某到银行网点存钱时,按照纸条上记录的信息,试了试他捡到的3张银行卡密码。经过尝试,其中一张银行卡的密码正好是纸条上写着的一串数字。这张银行卡里的存款超过万元,罗某犹豫再三,没敢立即取出账户中的钱。
罗某回到住处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决定铤而走险。4月15日凌晨,罗某再次来到银行网点,用捡得的银行卡盗取了1万元。他带着这笔“横财”回到住处后,将钱藏在了床底。16日上午民警找上门时,这笔钱罗某还分文未花。
以上均为柳东警方供图。
目前,罗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柳东新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警将追回的万元现金返还给覃先生时,叮嘱他今后要妥善保存银行卡密码,用笔记录下来的密码,不要跟银行卡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