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5年,我省将初步构建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充分利用、活态传承。
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
据介绍,我省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已连续获国务院批复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总数达到81个,中国传统村落400个,历史文化街区35片,历史建筑5945处。
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我省今后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将注重从分散保护走向协同保护,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注重将中华民族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纳入普查认定范围。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等各类保护对象名录。
注重系统保护历史风貌
按照要求,我省将突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区域以及长江、淮河等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充分挖掘并保护古河道、古驿道、古茶道、徽商古道、近现代交通线路等文化线路,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
在保护过程中,要注重系统保护历史风貌。保护历史城、镇、村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农耕生产环境。保护历史城区城垣轮廓、空间格局、历史轴线。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保护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风景名胜区等历史地段。
在保持原貌的情况下活化利用
历史城、镇、村,包括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是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实施方案》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更贴近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如对于历史城区,要求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完善基本生活功能,形成宜居、宜业、有活力的特色城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地段等区域,要求增设“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探索“微管沟”等适合狭窄街巷的市政管线建设方式。
在文物活化利用方面,可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更好服务于公众。比如,在保持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按照最小改动原则,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必要的设施这些方式来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需要。同时,要求发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塑造乡村文化空间,促进文旅农旅融合发展。(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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