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雨雾天气来袭
道路湿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轮胎抓地力减弱
驾车出行遇到紧急情况时
容易出现失控打滑致侧翻、甩尾
如果不遵守交规
事故瞬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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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一
2月6日10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接到熊先生报警称,在柳江区进德镇碧桂园路口,他驾驶一辆号牌为桂B77***的小轿车与一辆号牌为桂BD1***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视频中,白色小轿车按照交通信号灯(绿灯)指示正常直行,电动自行车突然从其左侧方闯入,停在了白色小轿车前面,随即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所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只是轻微受伤,事故双方当事人决定私下调解。
这起事故中,明显就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的发生。在此提醒大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将会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于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或许有些人觉得罚款50元,并不当一回事,但是想想你的生命,这个就是无价的了。
回到这起事故当中,如果小轿车驾驶人当时没有及时采取行车制动措施,那么,电动自行车就会连人带车被强烈撞击至数米之外,甚者如果当时不是小轿车而是大货车,后果更加不敢想象。所以,作为“肉包铁”,一定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勿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道路……
事故案例二
除了“肉包铁”,作为“铁包肉”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安全行车:
2月7日15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接到覃先生报警称,在柳南区和平路建行大院门口,他驾驶一辆号牌为桂BB2***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直行时,遇到一辆正在右转弯的号牌为桂B8R***的小轿车,他避让不及,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柳南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对该起事故进行仔细调查。由于小轿车在右转弯过程中未避让直行的电动自行车,柳南大队依然认定小轿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柳州交警提醒
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对机动车而言,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对非机动车而言,要安全行车,特别是雨天,遇到紧急状况时难以及时刹车,容易发生跑偏打滑,导致摔倒受伤,因此,一定要提前观察路况、减速慢行,还要记得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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